南阳市第五中学校暑假维修零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7-18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暑假维修零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阳市人民路与张衡路交叉口西北角凯悦国际B27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XL-180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五中学校暑假维修零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控制价):125279.33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标段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暑假维修零星工程

125279.33

125279.33

 

6.采购内容:南阳市第五中学校暑假维修零星工程相关设备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7.项目地点: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社保证明;

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8、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内容要完整清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10、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携带相关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人民路与张衡路交叉口西北角凯悦国际B座27楼

3.方式:现场获取(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社保证明。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内容要完整清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9)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7月24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第五中学校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4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第五中学校二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南阳市第五中学校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人: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兴隆路552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112007 ;13838988696

代理机构:河南鑫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话:15346416940

 址:南阳市人民路与张衡路交叉口西北角凯悦国际B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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