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春季学期开学在即,国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在多地连续发生。开学前后,师生大规模流动,特别是高校师生来源广、人数多、“外防输入”压力大。为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指挥体系,强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能,充实人员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署调度。落实好主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返校上班时间,疫情防控相关部门人员要提前到岗。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好开学前应急实战演练,加强舆情监测处置,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落实好《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九个到位”等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四方责任”,有序推进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学校与卫健部门、疾控、医院等单位“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细化校内“小网格”管理,强化各部门协同联动。
二、精准摸排师生信息
严格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即日起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和行踪排查,做到全面摸排,不漏一人,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掌握开学前14天旅居史、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重点关注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报告有本土病例地市旅居史师生、后勤服务人员等群体,“一人一档”建立监测台账,按出发地和学校属地防控部门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确定返校行程。
三、做好春季开学准备
(一)合理确定开学时间。我省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月17日-19日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信息技术考试为机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地各学校要结合考试安排,审慎研判疫情形势,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拟定开学方案。中小学开学方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省辖市根据疫情形势统筹确定,并报省教育防控专班备案,未经审批报备不得提前开学;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开学方案,经由所在省辖市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后,报省教育防控专班备案。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满足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的、没有完善应急预案且没有开展应急演练的、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的、校园安全没有保证的不得开学。
(二)科学组织人员返校。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要求,合理确定师生返校批次和时间间隔,避免“学生流”与“务工流”叠加。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出行有特殊限制的,按属地要求执行。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入校前需提供登机或乘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校后及时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可根据属地统筹安排开展多轮核酸检测;中小学校学生开学前一周做一次核酸检测,返校前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后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属地防控部门要求妥善安排。返校时大中专院校师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采取集体包车、乘坐私家车等形式到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接站。2月15日至3月5日,各地各高校通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填报系统,上报每天学生返校数据信息。
(三)细致做好开学准备。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是寒假期间被征用为集中隔离场所的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消杀,确保不发生交叉传染。要完善开学报到各环节流程,采取必要分流疏散措施,加强学校防疫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优化线上教育教学预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持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引导,将开学防控要求逐条传达到每个师生,指导做好返校途中安全防护,做好春季开学第一课准备;关注前期感染师生的康复情况,及时上报信息,统筹安排好隔离和感染康复学生的线上教学,加强人文关怀。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四、严格校园管理措施
开学后,要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无关人员、车辆不得入校。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在外实习实训师生和后勤服务人员健康监测。要强化对后勤、快递、物流等流动人员的管控,做好物品、车辆消毒,定期对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服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要强化校园小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单元,严格分区管控,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关键场所和公共区域高频接触部位进行清洁消杀。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管控活动规模、人数和时长,并按要求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
五、持续开展督导检查
开学前后,学校要对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自查,市县教育局对所辖学校进行全面普查,省教育专班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抽查。重点对防控责任落实、预案制定、信息排查、校园管控、开学准备、后勤保障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责任心不强、担当履职不到位等现象和问题,限时整改、跟踪问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各地各校开学工作方案请于开学前5日报省教育厅备案,开学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方案报省教育厅基教处;本科高校开学方案报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高专、省属专学校开学方案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